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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10/17 20:30:22 信息编辑:美术系 阅读次数: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根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特制定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督导组成员名单附后)。

第一条 教学督导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对全的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及效果进行督导监控评价反馈,及时客观反馈教学现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

第二条 教学督导成员由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重的专家教和管理人员组成。教学督导组成员3-7设组长1名。

组长: 曹小劲

成员:  王圣龙  王林奎  马雪飞      

           刘家慧

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随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听课检查、指导,教学督导员每听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听课后需与被听课教师交流意见,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2.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安排情况,重点检查教学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课堂教学、授课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

3.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所在单位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不定期抽查期末试卷、毕业设计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对于教学工作中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构成教学事故的,及时、客观、准确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情况,由学院按照《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听课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领导和教务通报。

院应积极支持并保证教学督导组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教学督导成员的权利履行

教学督导员对被督导教师进行督导听课,被督导教师应给予积极配合,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教学督导组成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理论及政策法规,学习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总结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先进经验,推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教学督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导工作会议每月一次,及时向院行政反馈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研讨制定改进办法,督促帮助存在问题的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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